物環境衛生署於2007年2月對已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22000全面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、並獲 ISO 22000證書的持牌食物業的處所實施一套修訂程序。食環署對被承認納入該計劃的食肆實施修訂的巡查制度。
   
減少食環署巡查次數
  食環署人員至少每五個月巡查有關食物業處所一次
免受違例記分制規管
  獲得資格的食物業處所儘管可免受違例記分制的規管,
但持牌人/經營者仍須遵守法例